公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。此前,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,地方党政机关车改自2015年4月正式实施已有一年半,目前进展如何?配套措施和后续管理重点是什么?
地方车改成效如何
29省份省本级平均节支率11.07%,先行车改地区较高的补贴标准普遍按要求降低;不少省份正厅岗位主动参加车改
中央车改办表示,地方车改工作进展顺利。29个省份省直机关车改已全部完成,18个省份已完成地市级车改,其中10个省份基本完成了县乡级车改。按部署要求,地市和县级党政机关车改将于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。目前,地方车改的工作重点已转入完善制度体系、巩固车改成果的深化阶段。
截至目前,29省份已上报车改方案,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完毕。据初步统计,29个省份共涉参改公务人员821.22万人。改革前公车总数170.26万辆,取消77.58万辆,压减45.57%。安置司勤人员58.48万人。各省平均节支率7.88%,其中省本级平均11.07%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不少省份本可以保留固定工作用车的正厅岗位也主动要求参加改革。比如,浙江全省所有正厅岗位不再保留实物保障用车,公务出行通过各级公务用车平台保障;河北有75名符合保留实物保障用车的正厅长选择参加车改。
中央车改办要求,各地要把节约开支作为车改前提,严格压减公务车辆,坚守7%节支率底线。补贴发放要严格纳入预算管理,不得扩大发放范围或者随意提高补贴标准。据介绍,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等先行车改的地区之前补贴标准较高,这次按要求普遍降低,注重解析政策,严格执行到位。
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各地普遍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规范处置取消车辆,一些地区将少量取消公车公开评估作价,资产注入国有车辆服务企业。这些做法不仅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,也赢得了社会各界普遍好评。
目前,各地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,没有出现突破政策范围、提高安置标准的情况。
公务出行有哪些配套保障
“平台”建设是关键。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,保留公车要平台化管理、高效使用
中央车改办强调,“平台”建设,是地方公车改革成败的关键,是确保车改有利于工作的必要措施,要求地方各级不仅要建立保留车辆统一管理的公务用车平台,还要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,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,保留公车要集中管理,打破部门界限,通过平台统筹调度,更加高效地保障地方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、跨区域公务出差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重要公务出行。车改以后,下基层调研、到现场处理问题等工作需要通过平台车辆来保障,绝对不能出现工作下不去、现场到不了的情况。
安徽省建立了“全省一张网”,省市县三级近两万辆公车全部纳入车辆信息服务管理平台,全方位保障车改后下乡调研、出差、公务接待等各类公务用车需要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需求。
2011年公车专项治理期间,中央认定了公安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,可以配备执法执勤用车。车改中,各省份严格按此范围核定省、市、县三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。改革过程中,安监、国土、环保、城管等部门,由于本系统行政执法任务重,认为需要依照执法执勤部门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。中央车改办对此高度关注,在执法执勤部门界定上,坚持从严从紧,确保应改尽改;同时充分考虑各部门执法任务依据和工作量,要求省、市、县三级通过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,保障所涉部门综合执法用车需要。目前,已有10余个省份的省级平台已经建立并投入使用,大部分地区市县两级车改时同步组建跨部门综合执法平台。
如何杜绝车改“翻烧饼”
全面推进“管理平台化、平台信息化、车辆标识化”,让保留公车行驶在阳光下
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除了要建设“平台”,各地车改要大力推进公车“信息化”“标识化”管理,杜绝车改在实际操作中走形变样、“翻烧饼”等问题。
中央车改办近日对地方车改情况的督查结果显示:各地车改通过运用云服务和物联网技术,将车辆调度、轨迹监控、费用结算、绩效管理等公务用车全程信息化,杜绝“公车私用”的同时,也大大了提高运行效率。
安徽省采用“互联网+公车改革”模式,公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终端向平台预约车辆,使用费用和车辆行驶路径都动态监控,平台还对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留有监管接口,做到了全口径实时监管和事后监督相结合,目前每天车辆预约达8000多台次。陕西等多地都建立了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信息化系统,通过北斗定位,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管。
同时,很多地方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,方便社会监督。目前主要采取车身喷涂醒目标识和采用公务用车专用号段两种方法。
河北省、市、县对保留的公车喷涂统一标识,除涉及国家安全、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,全省已基本完成公车标识化工作,包括省直机关1536辆(若含驻石家庄以外共3710辆)、市县级共52470辆。记者现场看到,“公务用车”的标识为隶书体字样,分别涂装在车辆前后号牌附近;“行政执法用车”和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”的标识,则位于车身两侧的前车门处。
广东省9月份已完成全省各级涉改车辆喷涂标识;云南省、辽宁省和四川省省级机关保留用车已统一喷涂了“公务用车”标识;贵州省、上海市制定了标识化管理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,全省采用统一标识样式,实行统一编号管理。江西省、湖北省和安徽省将保留的机要通信、应急公务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的号牌统一变更为专用号段,并向社会公开。
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鼓励地方探索公车标识化管理,各地可在探索中不断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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